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7%B4%84%E7%BF%B0%E7%A6%8F%E9%9F%B3
作者清楚表明他的目的[7],就是要使人信耶穌是基督,是神之子,並因信祂而得生命。從本書多處解釋猶太風俗(《約翰福音》第4章第9节参)及希伯來字義(《約翰福音》第1章第38节参)的做法看來,作者傳道的對象包括不諳希伯來語,散居四處的猶太人和外邦人。
約翰福音的引言部分十分特别,它透露道就是耶穌,在太初便“與上帝同在”,萬物都是藉着道造的。(《約翰福音》第1章第2节参)把父與子之間的寶貴關係闡明出來之後,約翰以傳神的筆觸描述耶穌的工作和演講。他特别着重這個觀點:在上帝的偉大安排中,親密的愛把一切事物團結起來。耶穌在地上一生的這份記錄記述從公元29至33年耶穌的事迹,並且刻意提及耶穌在執行服事職務期間參加過四次逾越節慶祝,由此提供證據表明他從事服事職務的時間共計三年半。其中三次均指名提及逾越節。[8]另一次則僅説是“猶太人的一個節期”,但上文提及耶穌在此不久之前説,“到收割的時候還有四個月”。這表示所謂“猶太人的一個節期”便是逾越節,因為這個節期是在收割的起頭舉行的。[9][10]
本福音書跟符類福音(頭三卷福音書)在多方面不相同。有關耶穌生平方面,本書略去了許多事蹟,如耶穌誕生,受試探,登山寶訓,許多加利利的传道工作,纪念晚餐的設立,客西馬尼園的禱告等。在耶穌所行的神蹟中,本書只記載七個神蹟表記──水變酒(《約翰福音》第2章第1节至第11节参),醫治癱子,餵飽五千人,履海(《約翰福音》第6章第16节至第21节参),醫治瞎子及叫拉撒路復活(《約翰福音》第11章第1节至第45节参)。約翰所記的大部分是補充性的資料,高達百分之九十二是其他三部福音書所無的新資料。雖然如此,約翰最後仍然説:“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,若是一一地都寫出來,我想,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。”(《約翰福音》第21章第25节参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