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舊約所獻祭物不能叫人得以完全(1~4節)
按摩西的律法書上所說,若為除罪必須獻上祭物的血,但這些只不過是天上美事真像的影兒。1~4節指出舊約所獻祭物不能叫人得以完全。年年獻祭只是使人記起自己的罪。
作者如何總評舊約獻祭禮儀和規條?我們的事奉是 否不是憑著字句、規條、禮儀,乃是照著無窮之生命的大能(來七16)?
2. 基督以祂自己為祭物就叫靠祂的人得以成聖(5~10節)
「我來了為要叫人得生命,而且得的更豐盛!」 那麼祂來不僅是尋找,救贖,祂也叫人得生命,所以祂叫那「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,」「死在罪惡過犯之中」的人復活了,他們都得了生命,並且得了豐盛的生命. 耶穌基督遵行了上帝的旨意,獻上自己的身體,一舉而竟全功,使我們聖化歸主。耶穌為我們親身擔當背負了「罪的工價」。我們從此永不須要祭物和獻祭儀式。在基督裡,我們永遠得救,免除永死的刑罰。
5~10節指出基督以祂自己為祭物,就叫靠祂的人得以成聖。主耶穌降世為人,為我們成就了哪些事?我們在地位上都已成為聖徒,而我們的生活表現呢?
3. 新舊約祭物之功效的對比(11~14節)
11~14節列出基督為大祭司與人間大祭司的不同。基督獻上自己的結果:(1)坐在神的右邊;(2)等 候仇敵作腳凳;(3)使成聖之人永遠完全。這對我們有什麼意義呢?他一次的犧牲,使那些聖化歸主的人永遠成為完全。我們在地位上已聖,而我們當 怎樣聖別我們的思想、愛好、言語和行為呢?
4. 聖靈為新約祭物之完全作見證(15~18節)
15~18節聖靈為新約祭物之完全,作見證。
本書上的話乃是聖靈作見證的結果,而我們是否應當勤 讀聖經,好讓聖靈能藉著聖經上的話繼續對我們作見證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