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第九章

新約是那要來的美事,具有完全且永遠的功效(11~28)

1. 新約是用基督的血獻祭,作成了永遠贖罪的事(11~14)

1114 節指出基督作為大祭司比舊約大祭司更美,因祂血洗罪的功效乃是永遠有效的。請比較基 督與舊約大祭司的「獻祭」有何差異?主耶穌藉著永遠的靈獻上自己,為我們完成了救恩,目的 是要叫我們能夠事奉神。我們的生命及生活是否以神為中心?是否全心事奉 敬拜祂呢?

2. 新約以基督的血作立約的根據,祂作了新約的中保(15~22)

指出基督作了新約的中保,以祂的血作立約的根據。基督讓我們成為約──遺囑(1617)──的受益人,而我們今天是否天天享用所應許的權益呢?

3. 新約的祭物更美,基督一次獻上自己即已完全除罪(23~28)

2328 節指出基督成了更美的祭物,一次獻上自己,完成了除罪的工作;祂的職事是完全的(23 24)、永遠的(2526),並且是有果效的(2728)。請列舉基督的職事之完美性。本段提及主的再來, 這對我們有什麼意義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