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是更美之約的大祭司
A. 祂是更美的大祭司(1~5節)
1.祂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(1節)
2.祂在真帳幕裏作執事(2節)
3.祂向神獻真實的禮物和祭物(3~5節)
B. 祂作更美之約的中保(6~13節)
1.這約是憑更美的應許立的(6節)
2.這約是取代那有瑕疵的前約(7節)
3.這約是神主動另立的新約(8~9節)
4.這約將律法寫在人的心上(10~12節)
(1)使人與神有更親密的關係(10節)
(2)使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認識神(11節)
(3)使人得著救贖(12節)
5.這約是不舊不衰的『新』約(13節)
前約的律法是寫在石版上,其各種繁複的禮拜條例與禮儀,不能叫人得以完全(出卅一18;林後三7;來九1—9;徒十五10)。新約乃是寫在心版上,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,乃是這樣: 我要將我的律法,放在他們裡面,寫在他們心上。」(耶卅一33)。「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,都必認識我。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,不再紀念他們的罪惡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」(耶卅一34)主藉著聖靈的引導,使人得信心,明白真理,接受這恩典,並得釋放而自由(林後三7;約十六13;弗一17;林後三17;參耶卅一33)。
耶穌基督為更美之約的中保(來八6)。首先,祂的寶血洗淨我們的污穢,洗淨我們的不義。祂免我們的罪,使罪不再轄制我們,且與神和好,能進到祂的面前。
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——「我要潔淨你們,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……我也要賜給你們新心,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…….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,謹守遵行我的典章。」(以西結卅六25—27)。「我要作他們的上帝;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」這應許耶穌首先用血,後來又用聖靈向我們立約保證,只要全心歸向祂,祂必讓應許得成就。
在耶穌基督裡,罪不但得以赦免,我們成為新造的人; 聖靈住進我們心裡,「將敬畏的心放在我們裡面,不致遠離祂。」使我們得著力量,樂意來遵行祂的旨意。